兔子如何吃掉狼?
熊培云/思想国 《新京报》专栏 近日,南京溧水一民工因讨薪被工程发包方雇佣人员砍断左手小臂,再次引爆舆情。据《扬子晚报》报道,1月16日,为手下工人讨薪的带工头何成波,遭手持砍刀等凶器的人连砍两刀;另一带工头王超打探情况,也遭到那伙人的追砍,王超左小臂因此被砍断。 面对发生在光天化日下的暴行,有人或许会问,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大家都在追求“和谐社会”了,怎么还会有如此凶狠的人,对待讨要工钱的民工竟如不共戴天的仇人? 事发几天后,在诸多压力下,砍断农民工王超手腕的凶手上海浦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保安王大勇投案自首。不过从整体上看,事发后我们看到的更多处罚来自行政上的较量。比如,南京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要求严肃处理“民工被砍手”事件,中建五局今后将被永久“清除”出南京建筑市场;又比如,中建五局也给予相关责任人记大过或撤职等处分。至于刑事上的罪责,相信和以往许多伤害案一样,最后只会落到几位拿刀子的人身上。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手枪有罪,枪手无责”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