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增量历史”以及为什么废除死刑

Publié le par XIONG Peiyun

熊培云/思想国
  
  

最近,河南项城市政府打算投6500万元巨资,大规模维修袁世凯的旧居,并为此动员市民捐款。倡议一出,立即引来部分公众的讨伐。除了抗议政府动员纳税人捐款外,也有不少人将矛头指向了袁世凯的历史地位——由于袁某人“窃取了革命果实”,是中国宪政运动史上的历史罪人、一个复辟主义者,所以,为其重修故居是个错误。更有甚者认为此举是为那些顶过王冠的死鬼招魂。

中国人常讲“爱屋及乌”,意思是说“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号召捐款一事诚然值得商榷,至于后者,由于人们习惯于把袁当成中国历史上的“不吉祥的乌鸦”,在其故居问题上,大家无疑有点“恨乌及屋”了。

此前不久,浙江横店集团宣称筹资200亿元,准备耗时5年在横店再造圆明园时,面对波涛汹涌的反对之声,笔者提出“增量历史”这一概念。意思是,面对历史与未来,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多做“历史的加法”,既为还原历史,也为盘活历史的存量、谋求历史的增量。

其一,就历史本身而言,为更好地了解过往一切,我们理应尽可能多地发掘史料,务求接近历史真相。不可否认,今日史学研究多有“英雄主义”倾向,就像树典型一样做“历史的减法”、削枝去叶,仅将余下“有用的事迹”入史。以至于我们的历史粗犷得只剩下两极分化的“好话”和“坏话”,只有著名的“好人”和“坏人”。

其二,着眼未来,人类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创造、不断谋求历史增量的过程,一个循序渐进、点滴积累的过程。为此,我们理应鼓励创造以及对创造物的保护,因为人类一切增量历史都源于创造的累加。历史存量加上增量将转变为一个更大的存量,见证人类文明的成长。

关于前者,我们不难发现,袁世凯的一生并非只有83天,我们否定袁世凯,只是反对袁氏当国,显然这与其故居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袁世凯的故居,也是父辈遗留下来的,作为历史文物,有理由得到修葺与保护。这也是二十年前河南省将袁宅列为省级保护文物的一个重要原因。

谁也不会一口咬定袁氏当上皇帝是因为故居为他打开了方便的魔法之门。果真如此,恐怕需要拆除的就不只是这灵异的故居,还应该有住了二十几位皇帝的故宫。

至于后者,如果修葺旧宅可以较好地保留旧时建筑的风貌,对于历史存量的保持与增加无疑是有益的。一方面,该旧宅见证了旧中国的一段历史;另一方面,我们至少不能否认那些为了讨生活而建起该宅子的民众的汗水与智慧。若是因袁废宅,是否意味着我们对那些名不见经传者的人生及其平凡无奇的创造进行了某种意义上的株连?显然,那些人在做“历史的加法”,与此相反,主张拆去旧宅者,所做的却是“历史的减法”,历史并不会因为他们雷厉风行“拆屋子”而有所增益。楚霸王一把大火,并没有烧掉帝制,他烧掉的只是无数劳工用血汗换来的一座建筑。

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在《袁氏当国》一书中提到“民国不如清朝”的现象。“一个曾经数千年不断改革修正的政治社会体制,不可能一无是处,在抵挡不了西方文明的挑战而逐渐崩溃之时,断壁残垣之下往往也有黄金和名人字画,不可玉石皆焚。不幸的是,我们老一代的探索者多是一次革命论者,以为一座合乎他们理想的西式摩天大楼立刻就可耸入云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新居未建,而故居已拆,群众露宿街头,饿殍载道,疠疫横行,如此则受害群众就要抱怨今不如古,民国不如大清了。”

在这里,我们不妨将“建新居”理解为做“历史的加法”,而拆旧居理解为做“历史的减法”。不可否认,人类在革故鼎新中进步,有时也不可避免地会用到“历史的减法”。然而,要想做好“历史的减法”,首先要做好“历史的加法”。否则,就难免会出现唐德刚所说的“群众露宿街头,饿殍载道,疠疫横行”那种状态。虽然我们从价值上认同民国较清朝、民主伊拉克较专制伊拉克是个进步,但是,如何在转型进程中先做好加法再做减法,无疑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笔者曾将中国传统总结为一种“拆迁”二字,我同样发现,转型期的中国,“China”时常被人们念成“拆哪”,以此自嘲中国式“拆迁文明”。虽然中国有几千年文明,然而,所谓气象万千的农民起义,都不过是一个朝代对另一个朝代的拆迁运动,而且都是先拆迁,后搬家。与此相反,由于时刻保有我之所谓“增量历史观”,文明晚于中国许多城市的巴黎成了世界上最诗性浪漫、最有文明气息的城市。相信所有到过巴黎的人,都会感受到“增量历史”给我们带来怎样的震撼。

事实上,我之所以主张废除死刑同样是出于对增量历史观的考量。国家以多数人的名义将束手就擒者绑去杀头,并不会使历史有所增加。有人可能说,我们的监牢关不住这种恶人,他出来还会杀人,所以还是一杀了之的好。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会做好监牢里的加法呢?在我看来,“杀人偿命”同样是在做一种“历史的减法”。如两百年前贝卡利亚所说,国家对杀人犯进行报复,实际上是安排公共杀人犯杀人。断头台竖起之时,即是在杀人犯对人类做了一次减法后,再由国家做一次减法。

一个旧制度可以被消灭,继而代之以新制度,藉此达到历史增量的完成。然而,杀死一个人,并不会使人类历史有所增加。死刑判决只会给人类带来长期亏损,一个人不会因为被消灭而变成一个新人,所以这种“历史的减法”将是永久的。正因为此,我们主张,历史增量之求取,主要在于激发人的创造,保卫人的创造,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谋求制度上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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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é dans Chroniques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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Ã
很好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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