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pensée


« Voici la différence entre nos deux utopies. Vous voulez la caserne obligatoire, moi je veux l'école. Vous rêvez l'homme soldat, je rêve l'homme citoyen. Vous le voulez terrible, je le veux pensif. Vous fondez une République de glaives, je fonde… Je fonderais une République d'esprits ». Quatre-vingt-treize de Victor Hugo  

Syndication

  • Flux RSS des articles


Jeudi 17 août 2006
- Par XIONG Peiyun

熊培云/思想国
原载《南方周末》
 
 

转型期的中国,一个美好的愿景是能够在历经艰难困苦后从此走向黄金时代。着眼当下,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正在经历一个“天价时代”。笔者相信,中国要想在政治、经济与社会等层面取得赏心悦目的成就,就必须积极“过大关”,穿越这个“天价时代”。
 

新闻生活里的天价

“天价”正在充斥着中国人的“新闻生活”。打开百度搜索一下,与“天价”相关的新闻超过二十五万条。譬如“哈尔滨天价医药费”、“天价滞纳金”、“某某豪宅拍出天价”、“天价月饼”等等。

最近,又有两条“天价”新闻成为人们争相讨论的焦点。一件发生在北京,另一件则在外省。

发生在北京的事是这样的:北京大学的几位教授搞了个“青春写作旅”作文培训班,短短八天时间,收费竟然高达4900元。不过,这个“青春写作旅”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收益。据该培训班“执行总监”孔庆东透露,原计划招100个学生,实际上只招到了20多个学生,仅收到十多万元学费,而此前8次广告就花了几十万元,所以惨淡经营,没挣到钱。尽管知情人辟谣实际广告收入“可能没有过10万元”,可以肯定的是,这次“大师搭台,天价唱戏”无论如何都是告吹了。

另一件事发生在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一位村民只因货车刮坏该县建设局长私宅外墙的三块瓷砖,在县交警大队调解时,这位胆小怕事的农民竟被告知要支付赔偿费和鉴定费共4000元。然而,从《人民日报》刊登的照片上看,磁砖的损坏面积不过两厘米宽。所谓“局长一块砖,农民一年汗”,这件看似平凡的小事却引发众怒。短短两天,某门户网站的相关留言,超过6000条,个中自有千般滋味。
 

天价是怎样炼不成的

从表面上看,两起“天价事件”并无联系。意味深长的是,它们都“功败垂成”。

“青春写作旅”涉及的是人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选择与生活。从经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人人都是“经济人”与“理念人”,“人们的一切行为无不与之利益相联系”。套用胡适的话说,“每个人争自己的利益,就是争国家的利益”。正因为此,从自利原则出发,每个人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将社会理性达到最优。

有网友批评,“舒乙、曹文轩、孔庆东等人都是在文学理论上建树颇高的名家,而用‘天价’培养文学新人,不仅玷污了‘文学’二字,而且也让‘文学大家’们贬了值”。事实上,在一个开放社会,此事无需道德出场,市场的无形之手早已为这个“天价”营销做好安排。“天价作文班”流产至少有两个原因。

其一,透明性。尽管广告商吹嘘“将在未明湖畔打造中国写作的‘黄埔军校’”,但是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孔庆东等“大腕”都不过是凡夫俗子,不可能通过8天教出一群作家,更不可能教出“作家中的军官”。

其二,可选择性。试想,如果所有立志当作家的孩子必须参加这个冒牌的“黄埔军校”,那么,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有志者”便只能接受这种漫天要价以求“事竟成”。但是,如果它只是选择性消费,天价是否成功,则完全决定于民意市场。换言之,只要这种天价不是强制的,社会同样可以回归到自己的理性,拒绝这种天价。

这个天价作文班,难免让人想起王小波在《谦卑学习班》里给富人精英的一堂课——精英理应谦卑,不要太低估社会的智商。

相较之下,发生在羊口镇的天价索赔案讲述的是权力视野下的公民生活。区别于上述“商品天价”,这位建设局长给我们展示的则是“权力天价”与“权力戾气”。三块普通的磁砖,稍有点常识与理智的人,都不会相信它们会价值几千元。荒诞的是,被这位建设局长唤来的县交警大队,竟然相信了,而且理直气壮地朝那位农民“秉公执法”了。令人宽慰的是,这起事件借媒体之力终于大白于天下,这位建设局长此时不得不面对“170万元建私宅”的追问。

透过此番天价索赔与荒谬执法,在人们讨论某些地方权力“西西里化”的同时,我们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其一,互相包庇纵容的权力形成权力垄断,继而产生权力天价;

其二,权力天价强买强卖,社会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其三,来自媒体与社会的监督有助于权力的正常运行,或回归正常轨道。
 

市场不畏惧天价

没有生活的国家都是穷国。通过以上两个案例,不难发现,真正给公众生活造成“天价伤害”的不是市场,而是垄断。所谓垄断,归根到底是对公众选择权的剥夺,这既包括经济层面,也包括政治层面。社会失去选择,谁都可能遭遇这种“天价伤害”。相反,如果人人可以自由选择,“天价”就只是一个数字游戏,不会真正伤及社会的发展。

所以,真正的市场并不畏惧天价,鱼龙混杂同样是一种社会生态。如果将这种选择性的“天价消费”理解为一种“奢侈”,我们同样可以从中找到积极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天价甚至可能引领时尚,并且通过“拖拽效应”使奢侈品逐渐成为日常用品。在一个前进中社会,奢侈品往往是暂时的。比如说,在1900年室内盥洗室是奢侈品,如今早已进入寻常人家。

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所说,“富人不奢侈,穷人将饿死”,维尔纳在《奢侈与资本主义》中同样表达了“奢侈带来资本主义”这一观点。所以,当有学者指出奢侈破坏人类天性时,主张“富足与自由乃人生两大幸事”的亚当·斯密同样在《国富论》中指出,禁奢法代表了“君王大臣们力图监管个人经济活动的无能和想当然”。在经济层面,一个社会可以通过富人的天价消费(奢侈),实现财富的转移与重新分配;而在政治与社会层面,这种“必要的奢侈”同样是承认人的欲望和天性,以抵御“安贫乐道法”里所承载的隐秘的统治。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天价产品”为社会所接受至少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其一,它不是非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如水电、石油,甚至包括政府运营成本;

其二,它是可选择性的自主消费,而不是被动的必须消费。

换言之,这种“天价产品”既不是权力联盟摊派下来的账单,也不包括市场垄断条件下的生活必需品。
 

与天价接轨?

不久前,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2006亚洲太平洋地区人的发展报告》指出,整个东亚都在经历无就业增长”时期,中国的情况尤其严重。同样,瑞士银行公布《全球价格及收入》研究报告,就薪酬指数和购买力而言,在被调查的71个大城市中,作为内地发达城市的北京和上海分别排在第65位和59位。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垄断行业继续以“与世界接轨”的名义,试图“与天价接轨”。

没有受到制约的权力,是天底下最大的垄断。其后果是,在无选择自由的情况下,人们被迫接受天价产品和劣质服务。不可否认,人们对天价的声讨,更集中表现在对垄断行业的愤怒。在烟草中层干部年薪30万元、电力企业抄表工年薪10万元等新闻的背后,没有谁会怀疑垄断是造成“福利腐败”的首要原因。

如有评论指出,拥有垄断优势的国企“福利腐败”只是个表层问题。关键在于,这种权力垄断扼杀了中国人创业和竞争的起点公平。据统计,1994-2004年十年间,770万家个体户消失。不久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一个以“收入分配”为主题的论坛上同样指出,机会不平等导致中国当前贫富差距不断加大,而造成机会不平等的因素,一个是腐败,另一个就是垄断。垄断一方面使人们的消费不断地“与天价接轨”,将社会不断分化为“房奴”和“房主”,使绝大多数人不得不为天价疲于奔命;另一方面,又在日复一日,腐蚀一个国家创造未来的根基。
 

黄金时代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今日中国同样见证了这种发展中的悖论,见证了这既是天价的时代,又是贫困的时代。

如若斯潘所言,“要市场经济,不要市场社会”。所谓“不要市场社会”,归根到底,就是不要在垄断条件下漫天要价的社会。市场的无形之手并不拒斥“天价”,但是,作为民意执行机构,政府的有形之手绝不能让天价成为一种侵入公共生活的“恶势力”。

如果说媒体制造消费是后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那么,垄断制造天价则或多或少具有前现代气息。如今,有人将住房、医疗和教育比作和平时期的“新三座大山”,这种譬喻准确与否姑且不论,可以肯定的是,见涨不见落的天价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大多数中国人的生活,使他们的人生失去计划,在高价的漩涡中黯淡了光彩。

正因为此,“收入差距问题”成为本届中国政府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而“收入差距”多与垄断有关。诸如《反垄断法》立法、打压房地产价格、抑制垄断行业高薪等措施的推出,其着力点即是缩小收入差距。

有理由相信,惟有打破权力垄断与市场垄断,充分引进竞争机制,让权力与市场在可被监督的透明环境中运行,中国才有可能翻过“天价时代”这沉重一页,从此进入一个自由抉择、轻松生活的黄金时代。

Ecrire un commentaire - Publié dans : Transition 宪政转型 - Voir les 2 commentaires - Recommander
Retour à l'accueil

我在@Je Suis


À propos de l'auteur
熊培云和他倡导的思想国
 
思想国留言簿
 

联系熊培云
Msn:
xiongpeiyun#hotmail.com
E-mail:
xiongpeiyun#yahoo.fr

购买《思想国》
 

Blog : Musique sur over-blog.com - Contact - C.G.U. - Rémunération en droits d'auteur - Signaler un ab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