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道歉,天不会塌下来

Publié le par XIONG Peiyun

  熊培云 

近日,一桩持续了两年多的“抄袭案”在北京终于尘埃落定。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成立,要求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赔偿庄羽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庄羽赔礼道歉。

令人遗憾的是,在这桩并不复杂的“抄袭案”终审判决做出前几年时间里,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关于郭敬明及其出版方的“主动道歉”的声明。宣判之后,相关方仍在力图回避此事。

主动地说声“请求原谅 / 对不起)”真的那么难吗?这种局面同样让我们想起不久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花儿乐队”抄袭事件。对于人们对其整张专辑涉嫌抄袭的指控,花儿乐队一直采取逃避主义,直到专家的鉴定出炉后,花儿乐队态度才有了转变。然而,此前挺身而出揭发抄袭的人竟然被该乐队主唱称为“神经病”。

以上种种,让我们不得不重提中国人“忏悔精神”的缺失。事实上,在这方面,西方文明中有许多可以参照与借鉴的东西。举例说在法国,“请求原谅”不仅是一种生活态度,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当一位电视节目主持人出现口误的时候,他(她)会立即纠正吐错的字词并向观众说一声“Pardon(请求原谅)”表示“对不起”。

在法国日常生活里,这种“对不起”文化是随处可见的。关于这一点,人们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发生在17931016的一个历史细节。当时,法国大革命风起云涌,正处于巅峰时刻,路易十六的王后玛丽·安特瓦纳特被判处死刑。就在慌乱之中,走上断头台时玛丽王后不小心踩着了刽子手的脚。然而,谁能想到,这位玛丽王后留给世界的遗言竟是这样一句话:Monsieur, je vous demande pardon. Je ne l'ai pas fait exprès.(“先生,我请求您的原谅,我不是有意的。”

早在二战期间,美国著名女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一书中谈到了“罪感文化”和“耻感文化”的差别。在“罪感文化”中,罪恶感藏于人的内心,人们行善完全源于内心的自觉与不安;而在“耻感文化”中,善行则主要依靠外部的强制力才能完成。所以,在“耻感文化”里,当自己的不良行为终于大白于天下时,人们感到往往只是“懊恼”或者“倒霉”,而不是真正的羞耻。所以,我们看到,花儿乐队主唱将自己的抄袭解释为“犯了很多前人以前会犯的瑕疵”,要求他人宽容的理由竟然是要别人“设身处地去想,你不小心哪天碰见个难事、倒霉事……”

尽管本尼迪克特是以日本文化为原型得出“耻感文化”的相关结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很多人同样有着这种“渴求逃避而不是渴求宽恕”的心理病灶。他们不敢面对自己或者“偶像”犯下的错误,他们甚至一厢情愿地为自己或偶像的不良行为无条件辩护。正是这个原因,我们看到,郭敬明对于自己涉嫌抄袭的指控一直持否认态度,而那些支持他的粉丝们不但不以“抄袭”为耻,反而会洋洋自得——“郭敬明抄得这么好,又这样畅销,说明他有才华”、 “抄了就抄了,有本事你也去抄一本”。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与此相反的是,我们看到,在2006超级女声长沙唱区107晋级赛中,曾因隐瞒去年参加过超女比赛而被曝光的选手厉娜,甫一开场即向全国观众道歉,使其受欢迎程度不降反升。

其实,道歉并不是人生的污点。任何人、任何民族,在其成长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地犯下一些错误,而人类的高贵,就在于能省思这些错误,并且在自我纠正中获得进步。在此基础上,我们说,“渴求原谅”与“给予宽恕”都是关乎人类进步与和解的美德。

毛泽东曾经说过,“要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我们相信,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无论是国家还是社会,如果你做了错事又渴望继续进步,那么就更应该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向人道歉,天不会塌下来。”( 《新京报》社论,部分字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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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哪,觉得您的观点本质上也没有脱离你所批评的问题。犯了错误之后,不是“向人道歉,天不会塌下来”的权衡选择问题,不是因为各种权衡后道歉最有利才道歉,而应该是“必须”,不道歉天就会塌下来。我觉得,依您的观点,给他们的宽容尺度还是太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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