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时务者为俊杰(续零)

Publié le par XIONG Peiyun

——关于我们如何参与时代命运的演讲

熊培云

续第一部分)近两三年间,时评以“公民写作”的姿态攻城略地,可被视作中国新闻界或者思想界的标志性事件。它可以上接到八十年代的新启蒙运动。但是背景与八十年代又有所不同。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广义的传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比如全球化、经济一体化、互联网的兴起;二是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细节,八十年代更多的是观念或意识形态之争,如清除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以及有关《河殇》的争鸣等,而九十年代以来,从产权改造到立法讨论,从“共赢”的提出到江泽民的“七一讲话”,以及胡锦涛关于台湾和日本问题发表的“和则两利,斗则俱伤”等立场,我想中国政府通过改革开放、积极融入世界,从共产主义渐进到“共生主义”的大脉络应该是清晰的。这种清晰同样表现在公共事务上。举例说,今年夏天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大讨论,便是在政府鼓励下进行的,和以前“关门立法”相比,是个进步。而且,在一些有识之士的推动下,立法观念上也在进步,比如江平先生的开放式立法与人道主义立法渐渐得到了大家的鼓励和支持,也取得了成绩。

当然,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巴黎和美国的华人朋友和我谈得最多,也最担心的是中国社会的“犬儒化”,犬儒主义流行,说回到中国后碰到一些大学教授只和他们谈装修和买车的事,不谈社会,不谈责任。

当然,这种批评不无道理,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谁都不应该在社会运动中当逃兵,因为“你不关心政治,但是政治关心你”。人在社会之中,是无法逃避政治的。理论上,每个人都应该关心社会,这不只是知识分子的事。两年前孙志刚事件给我的最大触动不过是,一个人的幸福,仅靠个人奋斗是不够的。如果没有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的整体性推进,个人的幸福是可疑的。所以我说,要每个人都来奋斗,将每个人脚底的钢丝结成网,抑制风险。

但是,我们不能停留于一味指责他们。我们要学会乐观地观察事物,必要的时候,不妨进行一些“积极性误解”所谓“积极性误解”,不是浅薄的乐观,不是阿Q式的社会关怀,而是从人的行为的客观效果上谈一个社会的进步。面对中国的没落,胡适曾经引用易卜生的话说,“有时候我觉得这个世界就好像大海上翻船,最要紧的是救出我自己。”这种自救看起来很自私,但是,有时恰恰是这种只顾自救的小私的“跳蚤”,长出了天下大公的龙种。

按以赛亚·柏林的区分,自由分两种,一种是消极自由,另一种是积极自由。关于这一点,几天前我和何教授有过交流,何教授说消极自由是“不说”的自由,积极自由是“说不”的自由。这个归纳很好。进一步讲,无论是积极自由,还是消极自由,不但不矛盾,而且可以互为基础,互相促进。一个社会,如果每个人都能争取到货真价实的消极自由,那么真正的自由也将是水到渠成的事。所以问题不在于人们是否自私,而在于自私得是不是彻底,从世界中将自己打捞出来,别人侵犯你的权力时,是不是有底气为自己撑腰。事实上,任何公正的契约,无论是国家之间、个人之间,都是在充分自利的情况下进行的。

前不久我参加中欧文化论坛,有不少中国学者到会,和他们一桌吃饭时,我就有些不适应,因为我听到的是千篇一律的悲观话,而且他们互相附和。法国作家于连·格林所讲,“一切悲伤皆可疑”。在我看来,这些教授的悲观也十分可疑,一方面我们要反观自己的内心,是不是在积极地做事情;另一方面,要明白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悲观是个圈套——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环境的一部分,你多一份悲观,这个社会就多一份悲观。从这个角度上讲,心怀希望也是一种责任。

当然,我不是一个盲目乐观的人,我愿意通过理性的分析看到事物积极的一面。我要说的是,今天的中国,比八十年代有一个大进步,而且这种进步是脚踏实地的进步,是不停留在理想主义或浪漫主义层面的进步。简要地说,八十年代是群体争民主,波澜壮阔,最后功败垂成,九十年代是个体争自由,润物无声,暗渡陈仓。当然,这也是在八十年代意识形态解构基础上的进步。我之所以说这是一种脚踏实地的进步,是因为我坚信自由价值是优先于民主价值。自由是个体权利,民主是群体权利,没有个体的自由,就不会有真正的群体的民主。另外,我们看到,西方国家大选时,常常有百分之二三十的选民放弃投票的机会,而对于自由,却没有一个人公开或主动放弃,除非他神经不正常,是受虐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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