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太岁主义的幽灵在中国徘徊

Publié le par XIONG Peiyun


熊培云/思想国
《南方都市报》专栏

    海南两位教师反对搬迁本校高中部在网上发帖,因涉嫌对市领导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市领导名誉,日前被警方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的处罚。(据《南国都市报》)
    据报道,在儋州市政府下文搬迁那大二中高中部后,两位老师于7月22日晚间在网上发帖,以对唱山歌(儋州方言编写)的形式表达反对意见,因为脏话里部分含有儋州市委主要领导、分管教育的市领导和教育局主要领导的名字,所以被认定“语气明显影射市领导”。
    影射领导都要被拘留,直接批评的后果可想而知。新闻出来后,不少网友想起了刘三姐和莫老爷当年的巅峰对决。然而,我想起的却是“太岁头上动土”。“太岁头上动土”是中国的一句古话,比喻因触犯有权势或强暴的人自取其祸。传说中“太岁星”是碰不得的,它常年躲藏在地底下,谁在建造房屋中掘到它谁就会遭殃。所以,旧时人们破土动工时多半要找风水先生审时度势,以免“太岁头上动土”。
    显然,作为一颗虚拟之星,如今的太岁星已经升级了,可以潜入互联网了。地底的太岁最怕动土,上了网的太岁最怕动嘴。透过新闻里时常见到的不幸者的遭际,不难发现,当下身怀“太岁主义”绝技的官员的确不在少数。直至今日,仍有一些官员利令智昏或权令智弱,死守“官威不可侵犯”。
    互联网的发展无疑拓展了中国人的话语空间,但是,它也为我们见证了“一个幽灵,一个太岁主义的幽灵在中国徘徊”——确切说——“在网上徘徊”、“在嘴边徘徊”。近几年,在网上因言获拘、获刑者并非个案。与此同时,诸如彭水诗案、稷州文案及孟州文案等等,人们同样记忆犹新。
    权力之侧,岂容“诽谤者”安睡?就这样,本应“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动辄由警方直接介入。诽谤罪名的滥用,其背后的逻辑就是“一个人说另一个人名声不好没有正当性”,即使后者名声不好原本属实。
    然而,如几百年前汉密尔顿在为出版自由辩护时所说,如果诽谤可以任由检查官肆意理解,那么天底下没有什么言语不是诽谤。即使是在《圣经》里也可以找到对当世统治者的“诽谤”。既然如此,“一个人应当怎么说或怎么写,或他应当听什么,读什么,或唱什么?或者他什么时候笑,以便不至于被当作诽谤者逮捕?”
    在汉密尔顿看来,权力好比一条江河,当河水保持在河界之内时既美丽又有用,但是当河水溢出河岸而成为奔腾的激流无法遏制时,它就会摧毁一切,无论流到哪里,都会造成破坏与荒凉。正因为此,尊重并保卫每位公民的自由才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自由符合人的天性,因为自由权利是反对滥用权力的惟一堡垒。
    然而,中国的有些官员真是脆弱得可以,稍有点风吹草动的批评,便如临大敌。其实,既然是对山歌,谁也没有禁止“被诽谤”的官员出来对答。如果我们承认民众的议论是永无歇止的“议会”,那么一个健康的社会本来便应该有与权力对山歌的风气与勇气。面对两位教师对搬迁的质询,政府完全有必要积极对应。近年来,教育部的“新闻发言人”兼“新闻当事人”不就是这样与媒体对山歌的吗?当王旭明声色俱厉地指责媒体“无知”时,也没有哪家媒体告其诽谤。
    官员口无遮拦地骂群众是教育,群众打哑谜式地批评官员却成了诽谤。有记者随后到儋州市公安局采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安人员说,“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去反映,这种借助网络工具,大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是违法的,应予以严惩”。
    在此,不妨以对山歌的精神反问这位无名氏公安——当地政府为什么舍那么多正常途径不用,却要以拘留的方式对待民众的声音?如果连对山歌式的批评都要“零容忍”,都要对当事人进行拘留,试问当地还有什么批评方式可以称为“正常”?

   ( 注:由于历史原因,“幽灵”已为“共产主义”专用,本文发表时部分字词或有改动。)

Publié dans Chroniques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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